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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普安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5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5年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公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统计,承担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2、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布的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行业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提出县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4、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承担本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5、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积极配合国家、省、州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
6、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
7、负责在县实施的财政扶贫等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实施方案审核报批、交工验收等事宜。
8、负责交通行业开展对外交流等合作事宜。
9、负责局属各单位的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领导所属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属县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机构,列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安全股、普安县交通运输建设服务中心、普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普安县水上应急搜救中心、普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机密不予公开)在职实有人数96名(其中:行政人员10名、机关工勤人员3名,事业专业技术人员51名、事业管理人员28名、事业工勤人员4名),退休人员29名。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下属单位中无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所有下属单位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单位名称)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248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4.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2484.31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08.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科目81.92万元;农林水支出科目6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科目147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17.2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248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4.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248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37万元,占总支出的62.04%;项目支出942.94万元,占总支出的37.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25.63万元,占总支出的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62.82万元,占总支出的2.5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12.61万元,占总支出的0.5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7.82万元,占总支出的0.3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7.19万元,占总支出的0.29%;事业单位医疗科目41.11万元,占总支出的1.65%;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33.62万元,占总支出的1.3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604万元,占总支出的24.31%;行政运行科目1221.53万元,占总支出的49.17%;公路建设科目127.5万元,占总支出的5.13%;公路养护科目85万元,占总支出的3.42%;公路和运输安全科目2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3%;公路运输管理科目4.25万元,占总支出的0.17%;救助打捞科目1.7万元,占总支出的0.07%;水路运输管理支出科目4.25万元,占总支出的0.17%;铁路安全科目2.55万元,占总支出的0.1%;;住房公积金科目117.23万元,占总支出的4.72%。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2484.31万元,比上年减少80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程项目减少,项目类收入相应减少。支出共计2484.31万元,比上年减少80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程项目减少,项目类支出相应减少。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48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4.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2484.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08.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1%;卫生健康支出科目81.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3%;农林水支出科目6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31%;交通运输支出科目1472.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2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17.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2%。),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808.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工程项目减少,项目类收支相应减少。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248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04%;项目支出94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7.96%。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2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6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2.5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1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5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3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29%;事业单位医疗科目4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65%;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3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3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24.31%;行政运行科目122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49.17%;公路建设科目1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5.13%;公路养护科目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3.42%;公路和运输安全科目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03%;公路运输管理科目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17%;救助打捞科目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07%;水路运输管理支出科目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17%;铁路安全科目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1%;;住房公积金科目11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4.72%。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808.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工程项目减少,项目类收支相应减少。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541.37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147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5.85%;公用经费6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4.15%。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3.6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4.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8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5.67%。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3.92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75.7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5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6.77万元,比上年减少22.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18次、人数增加大约10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4万元,比上年减少22.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核定在编公务车辆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3,比上年减少12辆。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单位名称)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942.94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12.6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4%;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项目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01%;2025年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12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52%;综合行政执法服装及装备费项目4.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5%;普安县交通局搬迁至原县医院办公楼维修维护及监理、审计费项目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3%;“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经费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6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3.6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经费项目4.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5%;水上搜救经费项目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8%;代理记账服务费项目2.1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3%;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22.5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9%;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资金项目2.5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7%;交通安全行政执法经费项目25.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驻村干部食宿补助费2.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92万元,比上年减少18.9万元,减少22.8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初资产总额511.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62万元,固定资产1051.56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2484.31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4个,涉及财政资金942.94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1.完成县内公路投资、农村公路投资等各项任务。2.完成全县公路日常养护、路基路面大中修、绿化及水路基础设施维护等各项任务。3.保障道路通畅,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服务保障水平;道路运输管理旅客周转量、公路货物周转量、水运客运周转量、货物周转量按计划完成;交通运输统计、调查业务顺利开展。4.各项业务工作畅通,机关正常高效运转,应急事项处理及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田珊 电话:13098595333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_205001_普安县交通运输局本级_202503180940471.xls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