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党发〔2023〕8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属各部门:
《普安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普安县委
普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普安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
行动计划(2021—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省、全州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持续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提高全县人均预期寿命,根据《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黔西南州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决策部署,州委“两大一高”主基调和“五个主战略”“十条主路径”,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提高全县人均预期寿命为目标,推动医疗救治能力全面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更加有效、妇幼健康水平加快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居民健康素养快速提高、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加快推进健康普安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健康保障。到2025年,全县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总体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到2030年,全县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左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救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紧紧抓住东西部医疗协作对口帮扶县级公立医院机遇,利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和县内二级以上医院帮扶协作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按照国家推荐标准不断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现有乡镇(中心)卫生院资源积极申报楼下镇中心卫生院、龙吟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和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建设;对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更新。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到2030年,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1-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2-5个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充分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围绕重点疾病,在医疗设备、医疗技术、临床研究等方面集中力量,推进胸痛、卒中、创伤等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心脑血管、神经、内分泌、血液、呼吸、肿瘤等重点专科能力建设。优化县级救援队、乡级救援点、村级联络员的三级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急救能力和水平。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多举措扩展中医药人才,加大“西医学习中医”培训人数;加快县中医院改扩建项目、不断提升县中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发挥中医药优势,提升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我县县级综合医院基本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到2030年,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牵头领导:洪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不再列出)
(二)实施重大疾病防控专项行动。提升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扩大艾滋病监测检测覆盖面,推进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将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大力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开展高危人群消化道癌、直肠癌等肿瘤筛查和诊治,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继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全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降至80/10万以下。继续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30年,全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与全省持平;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13%以下。(牵头领导:洪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三)实施妇幼健康提质专项行动。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家庭育儿指导支持体系,依托基层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学前教育、社区、妇联等力量,为婴幼儿家庭开展照护指导服务;到2025年,建成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个。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特别是妇幼保健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托育服务机构或服务点;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工业园区、职校等资源优势,支持和引导青年劳动力密集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采取自我举办或引入第三方机构举办等形式,就近建设完善托育服务设施,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新生儿、儿童危急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建成县域内儿童重症监护室,配齐县级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转运设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唐氏综合征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逐步扩大覆盖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完善县级保障母婴安全部门联动机制,依托妇幼保健院创建儿童友好医院;持续推进县级妇幼保健院等级创建,统筹和整合辖区医疗资源,加快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和1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妇幼健康门诊建设;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率。到2025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10万、4‰、6‰,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以上;妇幼保健院实现二级乙等创建目标。到203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10万、3.5‰、5.5‰,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牵头领导:洪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妇联、县残联)
(四)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深入推进全县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优化保障政策,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积极申报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养、医养结合机构;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广以慢性病管理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县人民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开展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加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稳步推进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按照独立险种,低水平起步,责任共担等原则,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实现共享发展改革的成果。到2025年,力争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国家要求。到2030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积极创造条件设立老年医学科。(牵头领导:洪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五)实施居民健康素养提高专项行动。制定健康促进与教育项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省级平均水平。围绕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优化宣传教育环境,积极推动健康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进企业,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强化阵地宣传,强化新闻宣传,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健康教育,做好监测工作。积极配合推进并完成县、乡、村三级“健康知识进万家”健康指导员(项目管理员)组织架构搭建,全面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小程序推广使用工作。到2025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7%。到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0%以上。(牵头领导:洪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
(六)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优专项行动。加强以“5+3”为主体的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参与“黔医人才计划”,积极争取更多培训人员指标。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在职研究生的培养。深化“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工作机制,力求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患者。继续实施“银龄计划”,到2025年,引进退休高级医疗卫生人才3人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实行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落实用人自主权;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空编范围内不占用单位年度编制使用数额;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时,留出一定比例名额用于定向招聘获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达到一定服务年限的村医。继续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使用,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县聘乡用”、村医“乡聘村用”;落实县级对口帮扶机制,县级二级以上医院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持续落实村医每月财政定额补助提高200元。贯彻执行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到2025年,全县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占比达7%,力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45%。到2030年,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8.4%,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47%。(牵头领导:洪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七)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行动。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健全财政投入补偿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边界,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长效投入机制,更好地做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借鉴三明薪酬制度改革模式,探索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推动公立医院落实“两个允许”。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和总药师制度。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看病排长队和重复排队专项整治,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和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广应用“黔康码”,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提质升级县乡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大信息化投入,提升信息化水平。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加快推进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尽快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持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推进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耗材和国家谈判药品在全县落地执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科学、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稳妥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完善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实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患者总体满意度得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3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患者总体满意度持续巩固。(牵头领导:洪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增强做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县级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药械管理和绩效考核“六统一”。各乡镇(街道)要全力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担当作为,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善作为、勇担当,密切协作,履职尽责,配套完善提升卫生健康水平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县卫生健康局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分工,稳步推进。统计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局做好常规年度全县人均预期寿命的统计监测,提供相关资料。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审批,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卫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所需资金。编制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薪酬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支持配齐配足卫生健康专业技术队伍。医保部门负责落实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相关工作。
(三)加强保障支撑,强化资金安排。落实医疗卫生政府投入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强化统筹整合。“十四五”期间,县财政要持续保障攻坚行动需要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支持保基本、强基层、补短板、强弱项,继续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十五五”期间,政府继续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要以本计划为引领,突出工作重点、保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四)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跟踪问效。普安县卫生健康局是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的牵头单位,根据本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及专项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步骤,全面统筹推进,每年底前要将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年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要将有关重点任务纳入综合监管督察事项,每年开展1次专项督察,综合督察结果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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