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警心房” 警示教育“筑心墙”
为拧紧社区矫正对象“法治弦”,筑牢酒驾醉驾“高压线”,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2026年2月5日上午,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县法院联合组织11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庭审现场,“零距离”旁听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涉嫌危险驾驶罪庭审,以身边“活教材”,上好警示“教育课”。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随着法槌的敲响,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将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在矫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直观展现,并提出了量刑建议,举证质证环环相扣、法庭辩论直击焦点,辩论环节,王某某告诫旁听社区矫正对象要以他为戒,不要抱侥幸心理,不要重新违法犯罪,拒绝酒驾醉驾,公诉人结合案件进行了严肃的现场法治教育,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牢记在矫身份,以此案为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坚决不要触碰法律底线,一旦被撤销缓刑,等待的将是冰冷的铁窗。随着全体起立,法官宣读判决结果,依法撤销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的缓刑执行部分,与危险驾驶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当庭审闭幕的那一刻,既是对王某某被撤销缓刑的惋惜,更是对旁听社区矫正对象心灵的敲击,对法律底线的坚决守护。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庭审现场)
此次将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从“说教式”到“沉浸式”的“破圈”转变,让社区矫正对象直观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真切认识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是一句警示语,更是对自己、家人、每一名路人的责任,醉驾入刑不是口号,而是铁律。通过旁听庭审“沉浸式”体验,进一步拧紧了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法”条,强化了在矫意识、悔罪意识和责任意识,为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筑牢了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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