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聚焦水利核心业务领域,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解决涉水领域突出违法违规问题,为辖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础保障情况
(一)执法主体与队伍建设
依据权责清单,我局明确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供排水管理、水土保持、河道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根据行政执法改革部署组建以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水事服务站牵头,各股室执法人员配合的专业执法队伍,受我局书面委托以水务局名义开展统一执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25年度组织新增2人次参加执法培训与考试并成功申领执法证件,截至年末,全局持证执法人员共计25人,较2024年未变动(原因为退休及调离执法岗位2人,新增2人)。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名,为执法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制度体系完善落实
深入推进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标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操作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规定》《设立普安县水利水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制度规范,明确执法标准、程序和裁量基准,严格落实《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地方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统一执法尺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召开案件审理会议5次,对5起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三)执法能力提升举措
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构建“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的多元化培训体系。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25人次,公共法与专业法考试25人次,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4次、水法律法规专项培训3次,组织模拟执法演练1次、旁听庭审2次、水务知识竞答4次,覆盖全部执法人员。线上学习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开展案例教学,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最新法规政策,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科技赋能,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3台,引入无人机、信息化监管系统等高科技设备,提升执法巡查效率和精准度。
二、行政执法核心工作开展情况
(一)执法任务完成总体情况
年初制定《2025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日常巡查、专项执法、培训教育等重点任务。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60余件次,其中行政检查30件次、行政处罚5件次、行政许可24件次,其他执法行为30件次。行政处罚案件中,一般程序案件2起,简易程序案件0起,罚没款总额0.03万元;截至2025年末,除1起案件正在依法推进外,其余1起均已结案,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执法行为认可度较高。
(二)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洗车场(含加水站)底数99个、发现问题线索数量2个、核实问题总数2个,针对核实问题,违法违规问题认定数量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另外,针对洗车场以外的其他经营主体存在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家,封堵机井1口;涉及无证取水3家(其中2家为洗车场、1家为洗煤厂),已按时限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二是推进违法排水执法专项行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城区污水管网巡查,全年开展4次,发现雨污混流、乱排乱放等行为14起,均已现场督促整改,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三是实施河道防汛保安专项执法,对辖区37条河道开展全覆盖巡查,排查消除阻水隐患苗头2处,清理河道垃圾1.8吨,保障汛期行洪安全;四是深化“清四乱”常态化执法,完成水利部遥感图斑“回头看”新点位82处核查,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五是水土保持与工程监管执法: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7个,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18个,2025年送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书19份,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65.7962万元(含省、州级批复)。
(三)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坚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会同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2家次,抽查结果全部公示。强化河湖治理协同联动,联合河(湖)长办、乡镇政府等单位,对重点河段沿岸乱堆乱占、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劝离违规人员150余人,清理非法渔具100余只、将40余斤非法渔获放归河流,切实打造幸福河湖,建立与政法、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的协同联动机制,发挥公益诉讼“利剑”作用,严厉打击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对在水库违规钓鱼移交普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起,形成执法合力。
(四)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效能
一是推进信息化执法监管,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行政检查、立案查处、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线上管理,依托远程监控、移动监管等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二是推行柔性执法模式,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常态化水法律法规宣传180余家次,对3起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整改的案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避免“以罚代管、只罚不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检查水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304 家次,出动人员 523 人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79个,保障水务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三、行政执法监督与自查整改情况
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约束。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19起已结案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完整等问题。开展基层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执法人员履职行为、执法程序执行等情况进行“深度体检”,未发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情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政务网、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全年未接到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投诉举报,未发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涉水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对跨领域执法涉及的相关法规掌握不够全面,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执法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对无人机、远程监控等新设备新技术的运用熟练度不足,影响执法效能提升。
(二)执法协同联动机制仍需完善
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欠缺,部分单位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执法衔接不顺畅,存在监管盲区和重复检查现象。在河湖治理、非法采砂等跨区域违法行为查处中,协同配合的主动性和高效性有待提升,未能形成全链条监管执法合力。
(三)涉企执法服务精准度不足
虽然已推行柔性执法和规范涉企检查,但在具体工作中,对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关注不够,普法宣传和执法指导的针对性不强。部分涉企检查计划的科学性有待优化,未能完全实现“无事不扰、有事必管”,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
优化培训体系,增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最新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频次,创新培训方式,通过案例研讨、实战演练、跨区域交流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加强科技赋能培训,开展无人机操作、信息化监管系统应用等专项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现代化执法装备使用水平。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动态考核机制,畅通退出渠道,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
(二)深化协同联动,凝聚执法合力
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违法线索互通、证据互认、案件协办。加强与检察、公安等机关的联动,深化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健全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执法联动网络,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构建“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监管执法体系,消除监管盲区。
(三)优化执法服务,改善营商环境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细化涉企检查清单,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模式,提高检查精准度。深化柔性执法,完善“首违不罚”“轻罚免罚”清单,在执法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提供个性化普法服务。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建立企业意见反馈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在涉水合规经营中的难点问题,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监督考核,规范执法行为
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案卷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将执法质量和效能纳入年度考核,压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预警功能,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实时监管,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2026年,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为核心,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切实筑牢水安全法治防线,为辖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普安县水务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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