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原则上以土地确权数据结合农户实际种植面积确定补贴面积,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直接兑现到户。以下情形不予补贴:(1)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2) 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3)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4)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5)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2025年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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