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河沟头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县级自(初)验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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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河沟头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县级自(初)验顺利通过

近日,普安县河沟头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县级自(初)会议召开。普安县河沟头水库位于普安县北部的兴中镇红岩村河沟头组,距县城30公里,水库所在的格那河属于珠江流域北盘江水系二级支流,一级支流为格所河。水库蓄水位1633.0m,总库容115万m3,水库规模属于小(1)水库,工作主要任务是解决集镇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水源保障,同时兼顾下游206亩水田灌溉用水。

为有序推进水库工程进度,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政府办、县档案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普安分局、县疾控中心、兴中镇人民政府、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研究设计院、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研究设计院、贵州合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会议评审等方式对普安县河沟头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工作进行了县级自(初)验,经县验收委员会验收,一致认为普安县河沟头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如期完成,农村移民个人补偿费已按协议全额兑付,专项复建中的水利设施已按设计完成并投入使用,水库库底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移民资金按规定基本拨(兑)付完毕,资金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已完成,移民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了审计监督,移民档案已按规定完成收集、整理和归档,落实了分户建档要求,得到了安全和有效利用。经验收委员会研究,同意通过普安县河沟头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县级验收,综合评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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