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5年,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部署,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工作理念,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进行监督抽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旅游景区开展监督抽查,全年参与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未出现无资格人员独立实施行政检查的情况。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线索处置机制等制度规范,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执行“无计划不检查”原则,科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行政检查407家次,其中日常监督抽查319家次、专项检查88家次,检查覆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9家、一般单位321家,重点单位年度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年重点单位均未发生火灾,实现风险精准管控。
二、重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行柔性执法。全面落实“轻微免罚”“首错免罚”等制度,对89起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采取教育告诫等方式督促纠正。开展“说理式”执法,向执法对象讲清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及整改要求,教会识别风险、消除隐患,全年开展执法指导服务16次。
(二)严格处罚标准。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避免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全年共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227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43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其中警告6起、罚款11起,罚款总额52400元,责令停产停业5家,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起,临时查封2家。
(三)执法公开透明。通过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检查事项、标准、计划、结果等信息,全年公开各类执法信息389条。每月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录,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全年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投诉举报7起,全部核查处置完毕,反馈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大队现有执法人员4人,需承担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内2717家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案件办理工作,人均执法任务较重,加之基层防火巡查力量薄弱,难以覆盖偏远地区小型场所。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存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及时、员工消防培训不足、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少数企业对消防执法存在敷衍应付情绪,整改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逾期不改、重复违法的情况。
(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仍需完善。虽然开展了部门联合执法,但部分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充分,存在监管盲区。联合执法计划制定、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机制不够健全,协同整治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新业态监管、消防产品检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能力,开展培训不少于4次。推进乡镇消防工作站建设,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基层执法水平。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培训、演练、案例警示等方式,增强企业负责人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与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对屡次违法、整改不力的企业从严处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深化与市场监管、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提高联合检查实施率。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2026年,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全面落实执法为民理念,优化执法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消防执法的满意度,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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