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鑫、徐艳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安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859-723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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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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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世鑫、徐艳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安县盘水街道普天社区焦家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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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200㎡ 房屋建筑面积:2052.1㎡ |
住宅 |
登记机构:普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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