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跃胜、叶海英 因保管不善,将 黔(2023)普安县不动产权第0008672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普安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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